肖守荣
耒耜:古代耕地翻土的农具。耒耜也常为农具的代称。炎帝神农制耒耜,种五谷,奠定了农工基础。耒耜的使用和种五谷,解决了民以食为天的大事,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为人类由原始游牧生活向农耕文明转化创造了条件。古人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耒耜的发明大大提高了耕作效率。
从采集狩猎生产转变为种植农业生产,是人类社会生产的质的变化。两者劳动对象不同,方法不同,使用的工具也不同,后者比前者远为复杂。采集狩猎生产只需要简单的木棍、石球、砍砸器、刮削器、尖状器和弓箭。种植农业生产则不然,它从开发森林、垦辟土地、播种培土、灌溉施肥一直到收获产品,是一系列复杂的工序,没有适应各项劳动的工具,生产就无法进行。这是种植农业生产的客观要求,必然促使人们在总结过去生产经验的基础上去发明创造新的生产工具,而炎帝神农氏就担当了这一重任。《易·系辞下传》云:“包牺氏没,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论衡·感虚》说:“神农之挠木为耒,教民耕耨,民始食谷。”《白虎通》也说:“于是神农因天之时,分地之利,制耒耜,教民农耕,神而化之,使民宜之。”《世本·作》的记载略有不同,说是“垂作耒耜”,但三国宋衷注以为:“垂,神农之臣也。”仍然说明发明耒耜者属神农部落。《通鉴前编》也说:“炎帝因天时地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与耜是先民当时从事农业生产的最主要的用具。在生产水平十分低下的原始社会,生产工具的改进,势必对生产力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我国原始农业也因之逐步发展起来。
从我国农业发展史来看,新石器时代中期以后,火耕农业逐渐为耜耕农业所取代。耜耕农业的重要特征就是人们普遍使用耒耜翻地, 这改善了土壤结构。余姚河姆渡遗址出土的骨耜所以古老而又进步,是与长江下游居民运用耜耕技术最早种植水稻分不开的。长江下游地区河流密布,土质肥沃,气候温和,雨量充足,河姆渡一带的环境条件是很适合种植水稻的。为了开发沼泽地区,防止水患,必须排除大量积水,这就需要使用有效的掘土工具,将沼泽地改造成水田,还要进行翻地,这是原始粗放的火耕方法和原始锄具所不能胜任的。就在这种客观需要的条件下,长江下游的原始居民很早就发明和推广了耜耕技术。河姆渡骨耜有力地表明居住在长江下游的原始先民,早在六、七千年以前就已经掌握了耜耕技术,开发水利,改善土壤条件,栽培水稻,为发展原始农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耒耜的发明是中国原始社会生产力的一次大飞跃,它奠定了中国原始农业的基础,导致了一个新的历史时代即“神农氏之世”的出现。神农氏功绩伟烈,被尊为“农皇”,又称“地皇”。《尚书大传·卷第四》说:“神农为农皇也。……神农以地纪,悉地力种谷疏,故托农皇于地”。指其功德之实质在发挥地力,亦称“地皇”。
《易经·系辞》说,神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耜之利,以教天下”。《礼·含文嘉》说,神农“始作耒耜,教民耕种”,都讲到炎帝神农发明了最早最基本的农具--耒耜。
原始的刀耕火种,只能是广种薄收,而且经过多次种植的土地日趋贫瘠,收获量越来越少。这时,部落只有迁徒到新的地方披荆斩棘,烧荒垦土,刺穴播种,以取得更多的谷物。频繁的迁徒,繁重的劳动,先民们疲惫不堪。为了让部落能够休养生息、安居乐业,炎帝决心改进播种和种植方法。
传说,有一天炎帝和大家一起围猎,来到一片林地休息。看到几头凶猛的野猪正在拱土,长长的嘴巴伸进泥土,一撅一撅地把土供起。一路供过,留下一片被翻过的松土。野猪拱土的情形,给炎帝留下很深的印象。能不能做一件工具,依照这个方法翻松土地呢?经过反复琢磨,炎帝在刺穴用的尖木棒下部横着绑上一段短木,先将尖木棒插在地上。再用脚踩在横木上加力,让木尖较深地插入泥土,然后将木柄往身边板,尖木棒随之将土块撬起。这样连续操作,便耕翻出一片松地。耒是一个形象字。双齿之上有一横木,使用时以脚踏之,以利于耒齿扎入土中,也即古人所说的“跖耒而耕”。
这一改进,不仅深翻了土地,改善了地力,而且将种植由穴播变为条播和撒播,使谷物产量大大增加。这种加上横木的工具,史籍上称之为“耒”。在翻土过程中,炎帝发现弯曲的耒柄比直直的耒柄用起来更方便省力,于是他将“耒”的木柄用火烤成省力的弯度,成为曲柄,使劳动强度大大减轻。为了多翻土地,后来又将木“耒”的一个尖头改为两个,成为“双齿耒”。
经过不断改进,在松软土地上翻地的木耒,尖头又被做成扁形,成为板状刃,叫“木耜”。“木耜”的刃口在前,破土的阻力大为减小,还可以连续推进。木制板刃不耐磨,容易损坏。人们又逐步将它改成石质、骨质或陶质,有的制成耐磨的板刃外壳,损坏后,可以更换〔见下图〕,这就是犁的雏形了。为了适应不同的耕播农活,先民们又将耒耜的主要组成部分制成可以拆装的部件,使用时,根据需要进行组合。耜为木制的铲状耕田工具,耒为木制的双齿掘土工具,起源甚早。《周易·系辞》说神农氏“揉木为耒。现在所知,在新石器时代晚期的遗址中,已发现有保留于黄土上的耒痕。
西周时人们普遍使用耒耜这种耕田工具,春秋战国时仍继续沿用,《吕氏春秋·孟春纪》说每年之春,天子要亲载“耒耜”而来到籍田。《吕氏春秋·任地》载:“是以六尺之耜,所以成亩也:其博八寸,所以成甽也。”可见耜之通高和耒相近。“其博八寸”是指其刃口的宽度。战国时耜也称为臿,故《说文》云:“耜,臿也。”当时将臿和耒连在一起,如《韩非子·五蠹》说:“禹之王天下也,身执耒臿以为民先。”
由于方言关系,象东齐一带称臿为梩,如《孟子·滕文公》:“盖归反虆梩而掩之。”赵岐注:“虆梩,笼臿之属。”
在铁器出现之后,木耒、木耜也开始套上铁制的刃口。如《管子·海王》说到当时铁官时,以为“耕者必有一耒一耜一铫”,这是这类工具变为铁制的明确证据。在出土的实物中也有这方面的材料,如湖北江陵曾出有战国时的耒。其形制是,从柄到齿皆为木制,柄略向后屈,双齿则略向前弯,齿端套有铁制的刃口。长沙马王堆仅墓出土的木臿上面也套有铁刃。
汉代学者以为耒耜为一物。如东汉学者许慎以为耒为上部,耜为下部,但都属于木制。而东汉末年的经学大师郑玄也认为上为耒,下为耜,所不同的是,以为耜为金属刃口的专称。现在根据《管子·海王》等记载来看,战国时耒、耜为两种农具,而且也为出土的实物所证实。有了耒耜,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耕” 和耕播农业。其实,生产工具的发明和改进是人类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逐渐实现的。后人把这些成果归于炎帝,表现了人们对他的尊崇和对先祖的怀念。
耒是一根尖头木棍加上一段短横梁。使用时把尖头插入土壤,然后用脚踩横梁使木棍深入,然后翻出。改进的耒有两个尖头或有省力曲柄。耜类似耒,但尖头成了扁头,类似今天的锹、铲。其材料从早期的木制发展出石质、骨质或陶质。耜类似耒,耒耜也是后来犁的前身,所以有人仍称犁为耒或耒耜。
作者系 曾都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高级农艺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