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来,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核心价值观的讨论日益兴盛。十七届六中全会以来,凝练核心价值观的探究,更是方兴未艾。核心价值观应是从社会现实中总结出来、又加以提炼的,目的在于指导广大群众的生活,融化在人民大众的性情心理中,有助于凝聚社会人心的一些深长久远的价值。
一、价值观、核心价值观“是什么”
我们认为,在理解弄清价值观、核心价值观“是什么”时,先要明白它“不是什么”。我们要特别指出,核心价值观不等于基本国策,不等于现实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不等于社会规范与法律体系的要点,不等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文化精神,与这些东西都有一些区别,都不尽相同,当然它们之间又有着一定的联系。
价值观一般指经济价值、商品价值之外的,社会与人最贵最重的东西,人们更为根本的期待、诉求与目的,如真、善、美等。价值观主要回答世界(特别是人类社会)“应是什么”、“应该怎样”,人“如何活着”、“应当怎样”的问题。它指向社会与人之“应然”,分辨好与坏、福与祸、利与害、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它与社会终极目标、人之目的、人生意义密切相连。
在我国思想文化的传统中,有关人生价值的评价,一般用“上”“贵”等词加以表达与肯定。春秋时期鲁国叔孙豹说:“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这就是历史上有深远影响的“三不朽”说,肯定君子在道德、功业、言说上的价值,而以德为最高价值。孔子说:“君子义以为上”(《论语·阳货》);“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去]之,不去也。”(《论语·里仁》)可见孔子把“仁”“义”视为人的最高价值,不违背道与义的富与贵,是可取的,但相对而言,“富贵”的价值在儒家追求的“道”“仁”“义”之下。至于不义的、用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富与贵,则是应当唾弃的。
关于核心价值观的凝炼,据王虎学先生的文章,国内学者们目前已提出了60多种表述方式,涉及90多个范畴。但遗憾的是,中国文化的精神与元素却十分稀少。我们反复掂量既是中国的,又是社会主义的,还是基本而又核心的价值,在这里也提出一种表述方式,10个字,涉及5个范畴:“仁爱、诚信、平等、民主、公正”。
关于“平等、民主、公正”价值的重要性,学者们已有很多论述,这些价值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的最基本的价值目标与原则,而且具有时代性、普遍性,从中反映了我们对近代以降的西方文化价值观的吸取与扬弃。在今天我国和谐社会建构的过程中,“平等、民主、公正”又代表了老百姓的心声,有助于克治贫富悬殊,有助于团结、凝聚各民族底层民众,团结奋进。这是我国“富强、文明、和谐”的基础。
可见,就人们对社会的价值评价而言,“平等、民主、公正”的社会是社会主义中国民众最基本的价值诉求。
二、“仁爱”“诚信”纳入核心价值观的必要性
所谓“仁爱”,即孔子提扬的内在仁德与爱心——“仁者爱人”,“泛爱众”,也即孟子的 “仁民爱物”,韩愈的 “博爱之谓仁”。“仁”是“五常”(仁义礼智信)之首,义礼智信四德都是围绕着“仁”而展开的。
所谓“诚信”,是“诚”与“信”的结合,即诚实守信之意。“诚”是真实无妄,不自欺,不欺人。在《中庸》里,“诚”是一个最高范畴,是“天之道”,又叫“至诚之道”,是天赋予人的本性与道理。
我们为什么要把 “仁爱”“诚信”范畴纳入核心价值观呢?
首先,“仁爱”“诚信”是源远流长的优秀传统文化中之最重要的核心的道德价值,是我国的传统美德,而且至今是活着的,有生命力的价值理念。当下普通平凡的老百姓,例如道德模范吴天祥、防治艾滋病的专家桂希恩、信义兄弟孙水林、孙东林,以及一些青年志愿者朋友,仍然继承并实践着中华文明的精华。
其次,“仁爱”与“诚信”是当下与今后较长的时期,我国社会生活中最需要的道德价值。应当看到,当下仍有很多不健康的现象,腐蚀着社会,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价值失序与道德信念的危机。面对社会诚信出现“断裂带”,我们要努力建设管乎人心的、具有内在约束力的信用系统。
再次,“仁爱”“诚信”价值在我国传统文化的发展中,是多民族、多宗教共同的价值理念,是我国最重要的伦理共识。儒家的“仁爱”与佛教的“慈悲”、伊斯兰教的“仁爱”、基督教的“博爱”,有共同性、互通性,也有若干差异,但千百年来在我国早已处在相互影响与交融之中了。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在全体国民中提扬“仁爱”“诚信”价值,不仅具有实践性,针对着现实问题,尤其关涉到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呼吁把“仁爱”与“诚信”纳入核心价值观,这关乎中华民族的现在与未来。
(作者系著名国学学者、武汉大学国学院院长)
郭齐勇
(责任编辑:随网 新闻热线:0722-3318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