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722-3318927 投稿邮箱:szrbs@21cn.com
第五十九期——随州市国税局局长刘贵明做客随州网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2-3-30 17:55

字号: 打印 查看: 46800
随州市国税局局长刘贵明做客中国随州网


    主持人:听说国家提高了对个体户征税的起征点,请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刘贵明:去年国家提高了个体户增值税起征点,按月纳税的为月销售货物、应税劳务5000-20000元,按次(日)纳税的为次(日)销售货物、应税劳务300-500元。湖北省国税局以国家规定的上线为起征点,即按月纳税的起征点提高到月销售货物、应税劳务20000元,按次(日)纳税的提高到次(日)销售货物、应税劳务500元。采取了最优惠的政策。
 
    主持人:办税务登记证交不交费、交费标准是多少?
 
    刘贵明:湖北国税系统自2010年9月1日起免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主持人:国家对小型微型企业免收发票工本费,是吗?
 
    刘贵明:是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11〕759号文,税务机关在小型微型企业领购发票时免收发票工本费。对个体户使用发票的工本费问题,目前虽无正式文件规定免费,但我们经向上级请示,已经明确也不收取工本费。目前全市国税系统对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户使用发票都已免收发票工本费。
 

(责任编辑:霏霏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请稍等,努力加载中...
请稍等,努力加载中...
随州日报-新媒体矩阵
随州发布-微信公众号
随州日报-微信公众号
随州论坛-微信公众号
随州日报-微博
随州日报-人民号
随州论坛-客户端APP
随州日报-视频号
随州日报-抖音号
随州日报-企鹅号
随州论坛-网易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随州地区唯一新闻网站| 主管:中共随州市委宣传部|
主办:随州日报社| 关于我们
随州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2120180011
鄂ICP备11004182号-2|
鄂公网安备 42130202003119号|
鄂网备421201|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鄂备2018021号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违法和不良信息
举报电话:0722-3318927
邮箱635782607@qq.com
广告服务电话:13908660920光明左使(刘先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