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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期——随州市国税局局长刘贵明做客随州网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2-3-30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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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这里是随州市门户网站——中国随州网的访谈直播间,我是主持人张琴。今年4月是第21个税收宣传月,税收、发展、民生是息息相关的,也是和我们每一个人密切联系的,在今年的税收宣传月,我们很高兴再一次迎来了我们的老朋友——随州市国税局局长刘贵明。
    刘局长,欢迎您,请您先和网友打个招呼吧。
 
    刘贵明: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能和各位网友在网上交流。
 
    主持人:请问纳税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刘贵明: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依法享有14项权利:知情权;保密权;税收监督权;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申请延期申报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委托税务代理权;陈述与申辩权;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税收法律救济权;依法要求听证权;索取有关税收凭证权。
   


(责任编辑:霏霏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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