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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规定7种情况不能申请助学贷款 以防骗贷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2-12-28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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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22日从湖北省教育厅获悉,湖北今年新出台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加大了防止骗贷的力度,首次规定包括校外租房等在内的7种情况不能申请贷款。

    去年,曾有少数家长开着豪华小车、手拿高档手机去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了防止骗贷现象发生,今年湖北规定以下7种情况不能申请贷款: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的(特殊专业除外);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经常出入酒店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在校期间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有其他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家庭经济年收入明显能供给学生缴纳学费的。

    据介绍,湖北今年生源地助学贷款额度统一为6000元/年。同时还规定,除2007年已获得贷款学生外,今年贷款合同按照一年一签方式,学费、住宿费金额达到6000元贷款的学生,贷款审批后全部贷款资金将划入所读高校账户。学费、住宿费金额不足6000元者,将按实际金额将学费、住宿费划入高校账户,其他金额留在学生卡上用作生活费。(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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