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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6-5-22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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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随州市妇幼保健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5名,派遣单位为随州市炎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名,详见《随州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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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术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要求年龄按周岁计算;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尚在试用期的公务员;

5.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有职业行为不良记录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报名材料到指定地址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26年5月21日--2026年5月25日(每天上午8: 30-11: 30;下午2:30-5:30),在此规定的报名时间外提交的报名信息无效。

3.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随州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验证报告(自行在中国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1份;

(5)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具有退役军人身份的,提供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对提交的报名表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应聘和聘用资格。

入职体检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正式聘用

随州市炎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组织拟聘用人员履行报到手续,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不服从岗位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劳务派遣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由用工单位考核,经考核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由随州市炎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按相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在合同期限内要接受用人单位考核,若考核不合格,经用人单位出具不合格函后由随州市炎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按照核定标准执行,工资标准仅限于本次招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按照《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

凡弄虚作假、违反聘用工作纪律的或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医院纪检监察科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婷婷18371877830

联系邮箱:297516339@qq.com    


[请扫码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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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随州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随州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随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6年5月21日


(来源:随州市妇幼保健院)

(责任编辑:捕风捉影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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