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相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不断提高反腐败穿透力”。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内在规律,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会立足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明确提出要破解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难题,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注重与树立正确政绩观相结合,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为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注入坚实动力。
一、反腐败穿透力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治理方式
反腐败穿透力,是在全面从严治党时代背景下提出的重要治理理念。核心在于要把握腐败的新动向新特点,创新手段方式,完善反腐败责任落实机制,及时发现、准确识别、有效治理各类腐败问题。它并非简单的监督强化或力度加码,而是一种融合了精准识别力、系统穿透力与长效治理力的综合能力体系。
精准识别力是基石。它要求具备洞穿腐败“合法外衣”的敏锐眼光,能够从“影子公司”、代持资产、期权交易、金融产品等新型腐败表象中,精准锁定权钱交易的本质与核心。
系统穿透力是关键。它体现在打破部门分割、层级壁垒的协同联动上,推动各类监督力量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构建起严密高效、覆盖全域的监督网络。
长效治理力是目标。它致力于超越个案查处,直击腐败产生的制度根源与思想土壤,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强教育,实现标本兼治、系统施治。这三重能力相互支撑、有机统一,构成了反腐败穿透力的完整内涵,生动体现了我们党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反腐败斗争的系统思维与坚定决心。
二、提高反腐败穿透力是应对新挑战的战略需求
当前,提高反腐败穿透力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与战略紧迫性,是适应反腐败斗争新态势、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的必然选择。
(一)破解腐败隐形变异的迫切要求。在持续高压震慑下,腐败行为呈现出隐蔽化、市场化、复杂化新特征。利益输送从直接现金转向股权、债券、虚拟财产等;链条从亲属熟人向“白手套”“影子股东”延伸;方式披上金融理财、民间借贷、股权投资等“合法外衣”。值得注意的是,一些腐败问题与扭曲的政绩观相互交织,例如为追求短期“显绩”而违规决策、盲目举债,其背后往往隐藏着利益输送和权力滥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明确指出,“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任务仍然艰巨繁重”。唯有提升穿透能力,方能撕下其伪装,有效应对这些治理难题。
(二)维护群众利益与执政根基的内在需要。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等领域的“蝇贪蚁腐”,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县级及以下基层是反腐败的“最后一公里”,必须依靠穿透式监督,精准发现并斩断那些隐藏在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政策执行环节的利益链条,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三)护航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十五五”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阶段。腐败会扭曲政策执行、扰乱市场秩序、阻滞改革进程、耗费发展资源。只有以强大的反腐败穿透力,清除影响国家战略实施的障碍,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才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三、构建系统化、长效化的穿透式治理机制
提高反腐败穿透力绝非孤立的举措,而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从理念、责任、科技、机制等多维度协同发力,构建常态化、长效化的穿透式治理格局。
(一)坚持系统思维,筑牢穿透式治理的思想根基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一要树立全局观念,将反腐败置于全面从严治党大系统中谋划,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追求实实在在、有利于长远发展的工作业绩,统筹查处、整改、治理各环节,避免碎片化。二要坚持精准施策,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区分不同行业、不同层级腐败特点,提高治理针对性。三要坚守人民立场,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从信访举报、舆情反映中深挖线索,使反腐败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
(二)压实责任体系,凝聚穿透式治理的监督合力
反腐败是全党共同的政治责任。一要扭住主体责任“牛鼻子”,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扛起主责,定期分析研判政治生态,将压力传导至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二要健全协同联动机制,打通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司法、金融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壁垒,完善线索移送、情况通报、成果共享机制,形成“发现—核查—处置—整改—治理”的工作闭环。三要严肃问责追责,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所在领域腐败问题频发的,坚持“一案双查”,以问责倒逼担当。
(三)深化科技赋能,提升穿透式治理的智慧含量
科技是穿透腐败迷雾的“利器”。一要建强大数据监督平台,整合公共资源交易、财税、金融、房产等多源数据,构建廉政风险预警模型,实现由“人盯”向“数治”转变。二要创新突破新型腐败查办手段,针对利用数字货币、跨境交易、虚拟资产等实施的腐败,研究完善证据规则和取证方法。三要推进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深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在线索分析、证据固定、行为预警等方面的应用,提升对隐性腐败的智能识别能力。
(四)深化标本兼治,巩固穿透式治理的长效成果
穿透式治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三不腐”一体推进。在不敢腐上持续加压,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治力度,保持强大震慑。在不能腐上深化拓展,针对案件暴露的深层次问题,推动审批监管、工程建设、金融信贷等重点领域制度改革,健全科学考核评价机制,从制度上防范因政绩观偏差滋生的腐败风险,压缩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强化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制约。在不想腐上巩固提升,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深化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为我们提升反腐败穿透力、深化穿透式治理提供了行动纲领。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更加科学的方法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升穿透式治理效能,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作者系中共随县县委党校校务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