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2月17日,在北京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明确释放出一系列稳民营经济政策强音。
4月17日,湖北省民营经济发展大会举行,会上发布《湖北省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通过20条举措充分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助力湖北民营企业“大有可为”“大显身手”。
到2027年——
形成50个左右民营特色产业集群;
民营经济年均增长6%左右;
增加值达到4.5万亿元。
一、提升民营经济贡献度
建立民营大中小、科技型、创新型、专精特新企业库梯次帮扶。
开展产业链条招商、产业生态招商、应用场景招商、要素储备招商与高端科创招商。
每年新增返乡创业主体10万户左右、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40万人以上。
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两重”“两新”。
支持民营企业牵头或组建协同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
持续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中试平台向民营企业开放。
滚动发布面向民间资本的投资项目清单。
大胆创新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机制。
支持民营企业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投融资政策和工具。
二、扩大市场开放活跃度
持续清理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的政策措施。
歧视民营企业的规定做法,妨碍依法平等准入的规定和做法。
培育引导100家以上重点民营企业深度嵌入全省现代产业体系。
支持民营企业融入国控、楚象等供应链。
构建大中小、国企民营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新型活跃开放生态。
积极应对美国加征关税不利影响。
紧盯非美市场拓展多元出口。
全力做强离岸业务。
完善出海服务网络体系。
加强国际法律服务。
用好政府主导的7000亿投资基金群。
开展农民个人信用和农村资产信用贷款、制造企业动产抵押与订单(仓单)质押贷款改革。
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股权转让、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全面推广“标准地”出让、五证同发审批模式。
支持民营企业实施“零增地”技改拓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