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新闻网讯 (通讯员李鑫鑫、王毅)“你好,检察官!这几天总有人在我车门上粘贴印有‘同城约会、兼职上门’等低俗信息的贴纸和小卡片……”2024年12月,万先生通过“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向曾都区检察院提供线索。
收到线索后,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立即展开调查,通过实地走访辖区内10余个居民小区及大型商场的户外停车场,发现近700辆私家车被不法分子粘贴了内容低俗的“涉黄”贴纸和小卡片。
卡片虽小但并不简单!经进一步调查发现,上述涉黄贴纸、小卡片实则是电信诈骗的新型引流方式。贴纸上印制的网址或二维码实际上是经过伪装的诈骗网站,一旦受害者扫码或访问链接,就会被诱导进入涉诈网站或下载涉诈APP,进而陷入网络赌博、直播聊天等骗局,不仅严重扰乱了城市治安和社会风气,还可能致使人民群众财产受到威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查明案情后,曾都区检察院迅速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职责,严厉打击此类涉黄涉诈违法行为。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开展专项巡逻布控行动。截至目前,已累计办理粘贴“涉黄”“涉诈”贴纸、小卡片类案件6起,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9人,查获打印机一台、小广告贴纸数卷、白色打印纸数卷。与此同时,上游违法犯罪行为也在进一步深挖中。经过整治,私家车上粘贴的“涉黄”“涉诈”贴纸和小卡片已全部清理干净,停车场出入口也张贴了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的警示标语,提醒广大市民提高警惕。
近日,为巩固整治成效,该院对城区户外停车场开展了“回头看”行动,并邀请志愿者万先生参加。
检察官提醒
1. 诈骗套路层出不穷,要保持警惕、仔细分辨!不要轻易相信、更不要随便扫码各种粘贴小广告。
2. 切勿贪图小利进而成为电诈“工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帮助:(一)出售、提供个人信息;(二)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三)其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第三十八条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