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两级四个法院通过建立健全民事执行案件执前和解前置机制,针对民事执行案件先行开展执行和解前置,对有自动履行可能但尚未履行的案件,以督促促执行;对存在执行和解可能的案件,以和解促案结。通过推动执行纠纷的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力促构建督促履行、和解履行与强制履行之间衔接顺畅、协调有序的执源综合治理格局。自改革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自2023 年以来,通过执行和解模式结案742件,跑出了执行案件的“加速度”,特别是广水法院仅用8天时间就促成涉及4家企业、总标的达1.02亿元的两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达成执前和解协议,既避免了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也促成了企业胜诉权益尽快实现,该案例被《人民法院报》和湖北省高院官方公众号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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