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管理创新构建更加有效的风险管控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工程质量保险市场,逐步建立我市工程质量保险制度,有效落实工程质量责任,防范和化解工程质量风险,切实保证工程质量,保障工程所有权人权益,市住建局大力在全市开展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文件精神,确保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局建管科、市质安站、各地住建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推进试点工作。
(二)制定方案。我局结合实际,及时以市住建局名义制定印了《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方案》(〔2023〕205号),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试点对象、试点内容及其工作要求,明确承包范围和期限、投保模式、索赔流程、法律责任等内容,确保工作推进有目标、有措施、有保障,试点取得实效。
(三)注重宣传。一是充分利用“随州日报”等报纸宣传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相关政策;二是利用“随州住建”微信公众号、市质安站“平安随州”微信工作群进行宣传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相关知识;三是深入企业、深入项目进行宣传,真正让社会及其从业人员全面知晓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四)强化措施。一是主动与中国平安、中国人寿、中国太平洋等保险公司进行对接,宣传试点工作重要性,寻求保险机构的支持;二是主动深入项目,多次讲解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政策,寻求企业的支持;三是通过多次促成太平洋保险随州分公司、随州市明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场沟通协调,最终于5月24日,完成首单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合同签约投保。
二、突出亮点
(一)多渠道进行宣传。一是在“随州日报”、“随州住建”微信公众号、站“平安随州”微信工作群等新闻媒体上宣传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相关政策,扩大企业和群众的知晓度;二是举办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宣贯会,让企业和群众了解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对于自身权益的保障作用,积极参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工作。
(二)扩大实施范围。将住宅工程建设单位、建筑公司或专业技术机构等纳入项目投保单位,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对在保险范围和保险期限内出现的因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的投保建筑物损坏,履行赔偿义务的保险。
(三)全方位走访企业。深入到城区40个在建项目现场进行走访调研,对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讲解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政策和保险知识,全方位、多角度地推广宣传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重要意义,将海翼汉东至尊项目、明庭书香苑项目、太平洋保险公司列为重点培育合作伙伴。
(四)下基层落实投保。先后走访了三家保险公司、40个项目,最后选择了太平洋保险公司和随州市明庭书香苑小区2#、3#楼主楼及2#、3#地下室项目作为试点合作伙伴,多次协调双方现场沟通、协商,研究制定了合理的投保范围及保险费率,使得建设单位既增强了防范和化解工程质量风险的能力,又促进了工程质量的提升,最终促成了保单的落地。
三、典型案例
通过对城区40个在建项目的排查,专班工作人员和太平洋保险公司多次联合深入项目现场,对项目的投保范围、保险费率、理赔程序等核心内容进行了反复的沟通协调,将投保范围确定为项目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保险期限为10年,保险费率由2%降低到1.45%。在建设单位自愿的基础上,最终促成了太平洋保险随州分公司和随州市明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合同,保证房屋质量安全,保障小区业主权益。5月31日,项目保单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