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程再造,推陈出新。相较于传统的经公证继承(受遗赠)登记,办事方式由多家相关单位出具证明和往返跑办理,变为直接向不动产登记窗口提交相关 资料即可办理,登记流程由三个环节缩减为一个环节,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只进一扇门”。
(二)精简手续,攻坚克难。放宽条件地引入相关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登记申请办理条件及材料审查办法上寻求突破。
1.扩大告知承诺范围。分设不同情形,允许以承诺 方式代替难以获取的相关证明材料;对国家公职人员除主要材料外,其他材料均可实行承诺提供。
2.明确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细分身份证明 材料、身份证明变更材料、死亡证明材料或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身份与不动产权证书名称不符的证明材料、被继承人不动产共有人情形,明确对应承诺事项,制作承诺范本,由当事人现场填写,实现证明材料承诺免提交。
(三)“降本提效”,便民利民。多途径开展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业务办理,推进“不动产登记+公证”一事联办,实现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非公证+公证 ”双轨并行办理模式,市政府出台政策明确规定:经公 证继承办理业务的申请人无需缴纳公证费用,所需费用 由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付费,申请人可自由选择办理方式,实现“多点可办”。极大丰富了办事群众体验感,提升了便捷度,节省了办事成本。目前,非公证继承不动产业务登记办理模式初见成效,实行以来已办理 此类业务273宗,为办事群众节约成本100多万元,得到办事群 众一致好评、满意度大幅提升,后续将逐步构建完善信用体系,将风险管控降至最低,为先行区创建贡献成熟广水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