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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随州这个区域禁行高排放机动车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3-10-10 14:54
来自: 随州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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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切实改善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近期随州市人民政府划定了中心城区高排放机动车禁行区域。
  1 禁止通行区域
  擂鼓墩大道—青年西路—炎帝大道—编钟大道—白云大道—红旗路—鹿鹤大道—解放东路—漂水河西路—随州大道—240国道—清河东路—世纪大道—桃源路—擂鼓墩大道闭合圈以内区域。
  
  ▲禁行区域示意图
  2 禁止通行车辆范围
  1.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具体是指但不限于2013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货车,包括微、轻、中、重型载货汽车,中、重型半挂牵引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等。
  2.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柴油三轮车。
  3.随州市人民政府根据机动车尾气污染情况,适时调整禁止通行车辆范围。
  3 豁免车辆
  涉及应急救援、抢险救灾使用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不受禁行措施限制。
  4 处罚措施
  对违反规定驶入禁行区域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5 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责任编辑:海阔天空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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