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722-3318927 投稿邮箱:szrbs@21cn.com
随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臭氧污染天气临时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3-8-3 13:04
来自: 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字号: 打印 查看: 48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预报显示,8月3日,我市最高温度将达到36.9℃,主导风向为东南风,扩散条件一般;4日,气温进一步升高,风向不定,且风速持续减弱,云量极少,阳光辐射强,全天相对空气湿度为53%-61%左右,臭氧污染风险较大。为全力避免臭氧污染天气,切实改善大气环境,经会商研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臭氧污染天气临时管控工作。

一、临时管控时间

8月2日18时开始,并将实时研判,根据空气质量形势变化及时调整预警级别或取消。


二、临时管控内容


(一)加强企业排放监管。臭氧污染天气临时管控期间,1.加强VOCs管控,全市所有涉VOCs排放企业(使用高固体分、水性涂料和对喷漆废气建设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的除外)实施错峰生产,即8时至18时停止VOCs排放工序作业执法人员在臭氧污染天气临时管控期间加大现场检查频次,紧盯工业涂装、化工、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重点关注工业涂装行业调漆、喷刷漆、烘烤等涉VOCs排放工序,汽修行业钣金喷漆工序,涂料生产企业、包装印刷企业调墨、印刷、烘干、覆膜、胶订等涉VOCs排放工序;2.加强NOx管控,全市所有涉NOx排放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除外)实施错峰生产,即0时至12时停止NOx排放工序作业。重点关注玻璃、砖瓦窑及使用燃煤燃气锅炉的重点行业企业。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加强各类施工工地监管。各类建设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管控措施。1.每天0时至16时停止土石方、平整土地、换土、建筑拆除工程及建筑垃圾清运等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机械除外)和渣土车运输的施工作业;2.确保喷淋降尘设施不间断开启,做好工地内部及门口30米范围内道路保洁工作,加大施工现场洒水降尘频次,在日常洒水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洒水频次3-4次;3.禁止露天焊接,确需焊接的必须配备并正确使用焊烟收集装置。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加强城市面源污染管控。臭氧污染天气临时管控期间,1.每天8时至18时停止市政道路沥青铺设、道路划线、市政栏杆及城市建筑外墙喷涂刷漆等作业;2.停止园林和绿化带植物修剪、杀虫剂喷洒作业;3.加大对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及运行维护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按规范安装和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行为。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加强道路洒水和雾炮作业。在臭氧污染天气临时管控期间做好重点时段(10时至20时)人员和车辆保障,及时响应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调度,加大道路洒水和雾炮循环作业频次。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加强移动源管控。在臭氧污染天气临时管控期间,1.加大路检路查频次,对物流园、工业源和货物集散地等车辆集中停放地开展入户检查;2.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测与维护(I/M)制度;3.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管控力度,依法查处排放不合格和在禁用区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增加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抽测频次;4.早高峰时期针对易拥堵路段、时段提前安排人员疏导,减少车辆怠速导致的NOx排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加强加油站管控。臭氧污染天气临时管控期间,1.加大巡查力度,确保中心城区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装置正常使用,对未安装或未正常使用油气回收治理装置的依法查处;2.督导各加油站实行错峰卸油,避免8时至18时装卸油品作业;3.引导鼓励群众在17时至次日7时加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其他要求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自身职责,积极落实污染天气临时管控措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并于每天下午17时前将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臭氧污染天气临时管控日报表》附后)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3312169,邮箱:572363023@qq.com。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组织现场检查专班,结合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对各地落实临时管控工作情况开展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将“第一时间”通报。


附件:1.涉VOCs走航高值点位清单

2.臭氧污染期间加油站重点管控清单

3.臭氧污染期间施工工地重点管控清单

4.臭氧污染期间汽修重点管控清单


随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8月2日

(责任编辑:停止孤单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请稍等,努力加载中...
随州日报-新媒体矩阵
随州发布-微信公众号
随州日报-微信公众号
随州论坛-微信公众号
随州日报-微博
随州日报-人民号
随州论坛-客户端APP
随州日报-视频号
随州日报-抖音号
随州日报-企鹅号
随州论坛-网易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随州地区唯一新闻网站| 主管:中共随州市委宣传部|
主办:随州日报社| 关于我们
随州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2120180011
鄂ICP备11004182号-2|
鄂公网安备 42130202003119号|
鄂网备421201|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鄂备2018021号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违法和不良信息
举报电话:0722-3318927
邮箱635782607@qq.com
广告服务电话:13908660920光明左使(刘先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