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执行高检院印发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检视各项检察业务运行情况,压实重点工作任务,4月12日下午,曾都区检察院召开2023年第一季度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如飞主持,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
会议解读了新修订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通报了2023年第一季度各项业务数据情况,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本条线业务数据和重点工作进行了剖析,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各分管领导对业务条线工作进行了点评。
会上,李如飞就如何实现下一阶段业务提质增效提出了四点意见:
一是以《评价指标》作为提高办案质效的“指挥棒”。重点关注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中排名靠后和未破零项,认真查找、分析原因,切实提高指标质量。更好统筹“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用一定的“量”和更重要的“质”来实现监督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二是以数据管理作为提高办案质效的“抓手”。案管部门要保持高度责任心和敏感性,抓实数据管理,让数据说话,用数据监督,科学提出对策,促进优质高效办案。加强“反管理”现象整治,对于发现的“反管理”问题及时通报、纠正,避免产生违背司法办案规律的错误倾向。
三是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提高办案质效的“重心”。持续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面梳理、提炼工作经验和做法,打造亮点特色。抓好企业合规检察改革,深入研判本地区涉企犯罪的发案规律和重点领域,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丰富案件类型,努力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工作经验。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是以矛盾化解、风险防范作为提高办案质效的“导向”。既要抓末端,治已病,又要抓前端,治未病,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重视矛盾化解工作,着力修复社会关系,将其贯穿于司法办案始终,做到“始于办案,又不止于办案”。
文字:汪玲玲 李婧榕
图片:李鑫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