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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捕鱼人”变“补鱼人”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3-3-18 11:28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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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日报讯(通讯员余一君、吴靓)“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今后一定引以为戒,遵纪守法,以实际行动带动身边人,保护环境。”近日,在广水徐家河水库,一场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增殖放流活动顺利开展,案件当事人尚某某等4人“以身说法”。 
  现场,4名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当事人向水库投放淡水鱼鱼苗100斤、1400余尾,鱼苗费用全部来自4名涉案人员自愿缴纳的生态补偿金,鱼苗采购于本地水产市场,能有效修复鱼群数量、净化水质。 
  据悉,这是广水市检察院开展的首次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此前公安机关向广水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一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在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期内,4名涉案人员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采取国家明令禁止的渔具进行非法捕捞鱼类,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经审查,该批案件中的涉案人员捕捞数量较少、对生态环境的损害程度相对较轻,且自愿认罪认罚,广水市检察院拟对4名涉案人员从宽处理。为保证案件办理公平公正,该院举行了听证会,听证员同意该院提出由当事人“购买鱼苗、增殖放流、修复生态”的处理意见,让“捕鱼人”变“补鱼人”。 
  下一步,广水市检察院将继续认真履职尽责,不断加大公益诉讼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的监督能力,携手相关部门,持续加强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监督与宣传力度,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责任编辑:梦回吹角连营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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