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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出台措施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保障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3-3-10 11:29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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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日报讯(通讯员 姚玲)为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近日,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随州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明确将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纳入一类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资助,享受一类医疗救助对象的三重制度保障。
  文件规定,民政部门负责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资格认定,并及时向医保部门提供数据。医保部门负责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三重制度保障政策。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参保资助和医疗救助费用。
  根据《随州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实施细则》规定,一类救助对象享受三重制度保障: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资助;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不设封顶线;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纳入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医疗救助不设起付线,住院按100%比例救助,符合条件的门诊慢特病费用,与住院费用累计计算,合并救助,年限额4万元。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实行托底保障措施,合规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部份全部纳入救助,不设封顶线。
(责任编辑:海阔天空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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