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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财政局落实“租金减免”助企纾困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3-3-10 10:00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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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日报讯(通讯员周其志、段博雯)近日,市财政局根据省政府《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精神,决定对2023年度承租我市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小微企业)实行1个月租金减免、3个月租金缓缴,切实助力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具体减免和缓缴标准为:2023年,对承租我市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小微企业,实行1个月租金减免,租期不满一年的,按相应承租月份折算后进行减免;合同期内,尚未缴纳的租金中,可缓缴3个月租金,缓缴时间不超过3个月,且不超过2023年12月31日。
  市财政局强调,各部门(单位)要对承租本部门(单位)房屋的小微企业进行核查,确保应减尽减、应缓尽缓,及时与承租人签订减免和缓缴协议,确保依法依规操作,防止出现借机输送利益等违规行为。单位尚未收取租金的,直接按规定减免后收取;已收取租金但还未上缴财政的,减免部分由单位直接退还;已上缴财政的按非税收入相关规定办理退库手续后予以退还。
(责任编辑:海阔天空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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