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722-3318927 投稿邮箱:szrbs@21cn.com
职业打假不可取 公平正义有底线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3-2-25 10:04
来自: 随州日报
字号: 打印 查看: 969

  随州日报讯(通讯员王月食)近日,曾都区人民法院北郊法庭审理了一批涉“职业打假”的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均判决驳回了原告十倍赔偿的诉讼请求。 
  这批案件原告均是刘某,其通过网络购买大量非生活所需的保健品、药酒等,收到货后以对方不能提供该产品的合法来源及合法证明文件为由,要求被告赔偿货款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曾都区法院认为,原告刘某是以盈利为目的,故意大量购买食品,在并未食用的情况下,通过打假要求商家支付十倍赔偿,已经不是单纯的消费者,而应属于“职业打假人”,依法不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且涉案食品存在的瑕疵并不能证明该商品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也没有证据证明对原告刘某造成误导或对其造成人身损害,故对刘某提出十倍赔偿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职业打假人”将法律作为牟利的工具,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滥用司法资源,对社会秩序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曾都区法院将秉承公平正义的底线,切实维护消费者和个体经营户的合法权益,净化市场环境,促进市场秩序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梦回吹角连营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请稍等,努力加载中...
随州日报-新媒体矩阵
随州发布-微信公众号
随州日报-微信公众号
随州论坛-微信公众号
随州日报-微博
随州日报-人民号
随州论坛-客户端APP
随州日报-视频号
随州日报-抖音号
随州日报-企鹅号
随州论坛-网易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随州地区唯一新闻网站| 主管:中共随州市委宣传部|
主办:随州日报社| 关于我们
随州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2120180011
鄂ICP备11004182号-2|
鄂公网安备 42130202003119号|
鄂网备421201|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鄂备2018021号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违法和不良信息
举报电话:0722-3318927
邮箱635782607@qq.com
广告服务电话:13908660920光明左使(刘先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