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率先在随州市范围内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
随州日报讯(通讯员 李智)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号)、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持续深化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措施》(鄂公管委发〔2022〕1号)和《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鄂公管文〔2021〕20号)等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曾都区实际,曾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党组书记、主任叶全波的带领下,积极探索、主动作为,紧密联系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曾都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政府平台公司,经过多次外出实地考察学习和研究讨论,制定了《关于印发曾都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定于2022年7月1日起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
7月初,该中心积极联系曾都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和随州市招标投标协会,组织相关单位和各招投标主体在随州宾馆进行了一场“评定分离”改革工作培训,有效的提高了各方交易主体责任意识、法律意识。
培训结束后,各方交易主体反响强烈,主动联系该中心咨询“评定分离”改革相关业务流程,中心工作人员都耐心的为各方交易主体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据悉,曾都区首个招标投标“评定分离”项目(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曾都园区北郊创业孵化园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在该中心顺利完成定标工作。曾都区“评定分离”改革先行示范项目顺利完成,标志着曾都区率先在随州市范围内正式启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工作,是规范招投标活动的需要,通过优化现行评标、定标规则,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实现招标人权责对等,遏制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对曾都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