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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让困难妇女重燃希望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2-7-4 09:21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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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日报讯(全媒记者刘诗诗)“救助金收到了,医疗费借款还上了,感谢检察院帮我的家庭渡过难关,让你们费心了……”近日,领到司法救助金的刘芳华(化名)用淳朴的话语表达着深深的感激之情,接近失明的双眼早已被泪水浸湿。
  刘芳华今年56岁,家住随县万和镇。2021年6月,陈某某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与被害人刘芳华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刘芳华受伤的交通事故。随县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发现,本案被害人的家庭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条件。承办检察官迅速赴案发地开展实地调查,得知双方家庭均属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刘芳华因案受伤,左小腿截肢,右眼受伤,经司法鉴定为重伤二级、七级伤残,被随县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四级肢体残疾人。刘芳华受伤后,历经多次手术,花费医疗费20余万元,安装假肢等后续费用尚无法保障。且其丈夫患有脑梗和糖尿病,丧失劳动能力,案发前主要依赖刘芳华的照顾。现刘芳华因案受伤,生活无法自理,刚刚脱贫的家庭再次陷入困境。而肇事车辆无保险,肇事者家庭贫困,案发后将家中羊群变卖并向亲戚借款,共筹集赔偿款2.7万元,无足额赔偿能力。
  核实相关情况后,随县检察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申报审批,为刘芳华发放司法救助金58187元。“希望能尽我们最大的努力,帮助这个家庭走出困境,让他们一家人能够乐观地面对生活。”承办检察官周丽丽说。
  救助金落实了,检察官的心依然牵挂着坐在轮椅上的刘芳华,身体恢复得怎样?后续治疗怎么保障?生活中是否还有困难?随后,随县检察院携手随县妇联开展回访活动,进一步了解刘芳华的身体恢复情况和生活状况,协调有关单位,落实相应社会帮扶措施。本次回访中了解到,刘芳华腿部伤情正逐步恢复,但眼疾问题愈发严重。随县妇联已协调镇政府、村委会为其落实眼部残疾申报工作,并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将其纳入低保对象,为这个不幸的家庭提供稳定的生活保障。
(责任编辑:海阔天空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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