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722-3318927 投稿邮箱:szrbs@21cn.com
国家鼓励设育儿假 如何推动真正落地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1-6-17 10:25
来自: 北京青年报
字号: 打印 查看: 1863

  《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近日印发,其中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育儿假试点”,备受社会关注。

  事实上,此前宁夏、福建等地已经出台了育儿假相关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9月通过修订后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提出,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共同育儿假。福建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3月通过的《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提出,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

  记者采访了解到,一些地方单位职工已经享受到育儿假福利。不过,在有些地方和单位,育儿假落实情况还不尽如人意。业内人士认为,推进育儿假落实,需要相关部门出台更多以正向激励为主的配套措施。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保民认为,育儿假具体的落地方式,各地要因地制宜,出台鼓励性条例比较适合目前的起步阶段。通过试点,在社会上形成一定氛围,提高公众对育儿假的认可度、接受度;同时了解实施的难点,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完善。

(责任编辑:海阔天空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请稍等,努力加载中...
随州日报-新媒体矩阵
随州发布-微信公众号
随州日报-微信公众号
随州论坛-微信公众号
随州日报-微博
随州日报-人民号
随州论坛-客户端APP
随州日报-视频号
随州日报-抖音号
随州日报-企鹅号
随州论坛-网易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随州地区唯一新闻网站| 主管:中共随州市委宣传部|
主办:随州日报社| 关于我们
随州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2120180011
鄂ICP备11004182号-2|
鄂公网安备 42130202003119号|
鄂网备421201|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鄂备2018021号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违法和不良信息
举报电话:0722-3318927
邮箱635782607@qq.com
广告服务电话:13908660920光明左使(刘先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