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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一人获评“全国三八红旗手”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0-11-13 09:24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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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日报讯(全媒记者陈巧玲、通讯员向艳)近日,全国妇联表彰了一批2019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和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我市优秀女性刘锦华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曾都区妇联党组成员、挂职副主席刘锦华,从担任社区妇代会主任、社区书记、镇妇联主席到区妇联挂职副主席,多年来她始终心系妇女儿童工作。她探索推行“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办、民事民评”的“五民工作法”,将办公室设在社区门卫室,服务群众零距离;来到妇联工作,她带着感情和责任做妇女工作,赢得了各级妇联组织和妇女儿童的认可。
  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是全国妇联授予我国优秀女性、优秀女性群体的最高荣誉,主要是表彰在全国各条战线上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显著成绩的妇女先进个人和妇女先进集体。全国妇联号召广大妇女以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勇于担当作为、岗位奋斗建功、践行文明新风,奋力走在时代前列。

(责任编辑:海阔天空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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