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日报讯(通讯员周文钦、曹建)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对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农村供给侧改革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是一项重大的改革创新。
在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实践中,广水市骆店镇财政所始终遵循“民主决策,筹补结合,直接受益,注重实效,规范管理,阳光操作”的基本原则,在2017年至2019年间,累计投入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590万元,带动农民和社会投入捐赠50余万元,共建成奖补项目51个,硬化乡村道路20公里,修建农田、塘堰、水渠等小农水项目46处,改善了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组织领导到位。该所成立领导小组,下设项目推进落实小组和项目监督小组。项目推进落实小组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委员和村民代表为成员,负责筹资筹劳、民主议事;项目监督小组由市综改办、镇财政所、农办组成,负责监督项目进度、效益和质量。
项目实施到位。财政奖补项目实施前,尊重农民的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程序,坚持以农民共同需求为导向,以农民收益为目标,优先解决村内道路、防汛排涝、垃圾处理、安全饮水、小型农田水利和抗旱设施维护等老百姓最现实、最急需、最关心的公益事业建设。坚持择优立项、突出重点,把财政奖补项目与美丽乡村建设、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安全饮水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项目谋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规范管理、阳光操作,严格操作程序,确保筹资方案、项目招投标、资金使用管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项目建设完成后,严格监督、加强督查,对项目建设过程中财政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确保资金全部用在项目建设方面,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政策效应,真正实现惠及群众、服务民生。
监督管理到位。建立健全监督核查和公开公示制度,严格项目管理,强化项目审批、建设、验收等环节全过程监管,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同时,充分发挥财政所就地就近资金监管优势,大力推动财政监督向村级项目建设领域延伸,保障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管护责任到位。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积极落实养护主体责任,抓紧推动成立相应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由奖补项目所形成资产的养护责任。建立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鼓励发展村集体经济,充分利用社会各界捐赠资金,努力破解“重建设,轻养护”难题,使奖补项目真正“惠民生,合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