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随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7日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长克克同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政府2019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总体要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重点工作和实施举措,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及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促调惠防保”,加快建设“四大产业基地”,推动经济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全力打造产业新城、文旅名城、生态绿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建设品质随州,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随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的决议
(2020年1月7日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随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同意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随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随州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随州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0年1月7日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随州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含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的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同意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随州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市级预算。
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7日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卫东同志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随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初心使命,务实重行担当,依法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优势,不断将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建设品质随州,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7日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董伟威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继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审判制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和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更加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建设品质随州,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7日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江波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继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检察制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和智慧检务建设,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更加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建设品质随州,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于废止《随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的决议》的决定
(2020年1月7日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废止《随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对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由“禁放”改“限放”并切实加强管理的议案>的决议》。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提高随州市中心城区供水质量的议案的决议
(2020年1月7日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张艾民等1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随州市中心城区供水质量的议案》,会议决定通过此项议案。
会议指出,供水质量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供水质量提出更高要求,但是我市中心城区供水质量目前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供水应急保障能力不足。封江、先觉庙两个水厂供水紧张,长期处于满负荷运转,末端供水压力不足;无外来水源,受降水因素影响大,一旦遇到干旱年景或管线故障,直接影响城区供水安全,对供水质量形成较多隐患。二是供水管网改造滞后。老城区尤其是老旧小区管网破损(承压标准较低)、老化严重、改造滞后,经常出现爆管、渗漏,易受二次污染,造成水质观感等多项指标难以达标。三是水质检测监测项目距离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四是供水服务质量尚待优化。报装、维护服务等方面改革力度还需加大,服务流程亟待简化,线上服务有待拓展,供水直抄到户改造工作仍需加速。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投入不足,有的是监管不力,也有我市供水资源客观条件、供水管理体制缺陷所致。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中心城区供水质量,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放心水的需求。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多措并举,下决心提高中心城区供水质量。一是坚持供水质量第一、社会效益第一理念,回归城市供水公益属性,加快推进供水体制改革。二是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原水优质达标。全面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各项要求,持续推进保护区专项治理及“回头看”活动,强化监控管理,保障水源安全。三是协调推进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和先觉庙复线工程建设,提高供水保障能力。保持与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管道的无缝对接,合理规划分水口和输水网路,加快解决中心城区供水原水不足问题。四是加大供水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力度,确保供水畅通安全。做好城区供水管网普查工作,对管网等供水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加快推进供水直抄到户改造进程。五是提高水质检测监测水平,让人民群众放心满意。按照国家饮用水检测项目标准进行供水检测,加大抽样监测密度,规范采样程序,增加供水终端取样数量,形成常态监测机制。六是加快经营服务改革进度,力争供水服务优质高效。提高供水服务标准,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建立供水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满足用户需求,广泛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