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日报讯(通讯员刘兰婷、钟华)12月4日,曾都区检察院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会,对一起信用卡诈骗案进行公开审查,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随州农商行代表和涉案当事人参会。
2017年3月至2018年1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使用其在农商行办理的信用卡透支现金6.6万余元,到期未按时归还,后经农商行多次催收仍未还款。2019年1月5日,王某某被抓获归案。当月,王某某家属代为偿还农商行3万元,并与农商行签订还款计划,农商行对其出具谅解书。
会上,在听取承办检察官对案件的基本情况、拟处理意见及相关法律依据介绍后,参会人员分别发表意见,王某某表示一定积极还款。2名人民监督员针对该案犯罪事实、情节、当事人认罪态度以及拟作不起诉后对社会的影响进行了深入探讨。最后一致认为王某某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社会危害性小、认罪态度好,同意对其作不起诉处理。
今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以来,该院定期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审查会,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审查的积极作用,增强检察机关办案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所有审查案件都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