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722-3318927 投稿邮箱:szrbs@21cn.com
随州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保明年起合并实施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9-12-17 09:17
来自: 随州日报
字号: 打印 查看: 963
  随州日报讯(通讯员朱珍、姚玲)近日,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随州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该细则将于 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实行统一参保,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且生育保险待遇较以前不降低,生育险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扩展到所有用人单位及职工。同时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单位不再分项缴费,有利于提高经办效率,降低管理运行成本,提升基金互济能力,提高生育保障效能。

(责任编辑:海阔天空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请稍等,努力加载中...
随州日报-新媒体矩阵
随州发布-微信公众号
随州日报-微信公众号
随州论坛-微信公众号
随州日报-微博
随州日报-人民号
随州论坛-客户端APP
随州日报-视频号
随州日报-抖音号
随州日报-企鹅号
随州论坛-网易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随州地区唯一新闻网站| 主管:中共随州市委宣传部|
主办:随州日报社| 关于我们
随州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2120180011
鄂ICP备11004182号-2|
鄂公网安备 42130202003119号|
鄂网备421201|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鄂备2018021号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违法和不良信息
举报电话:0722-3318927
邮箱635782607@qq.com
广告服务电话:13908660920光明左使(刘先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