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日报讯(通讯员肖洪丽)近日,犯罪嫌疑人李某被再次依法刑事拘留。
2017年7月,曾都区何店镇某石场原负责人高某,与现负责人李某签订转让合同,于2018年6月石场负责人和名称作了相应变更。在这期间,高某、李某二人均没有在林业部门办理任何占用林地手续,也没有依法恢复林地生产条件。
2018年8月,曾都区森林公安局收到移送案件,即该石场非法毁坏、占用林地案。区森林公安局对该案进行审查后,对李某刑事拘留,于12月28日对李某取保候审(高某因涉嫌其他犯罪被移交区公安分局处理)。
然而,李某并没有真心悔改,取保候审期间,多次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就擅自离开所在的居住地,并且在传讯的时候拒不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在利益驱使下,继续顶风作案,挖山采石,致使当地生态环境受到持续性破坏,经区森林公安局网上追逃后才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