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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9-10-24 09:35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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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日报讯(全媒记者张清、通讯员龚振)为依法依规督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日前,市水利和湖泊局根据已审批的水土保持报告书(表),梳理出市本级2019年前已完工未验收的52个生产建设项目清单,并向24家建设单位送达了执法文书。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水土保持法》规定,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指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应开展自主验收,及时向社会公开验收情况,并报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此次执法过程中,市水利和湖泊局认真落实了亮证执法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人员每到一处均主动向业主单位解读国家水土保持相关政策,阐明水保设施自主验收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全力争取业主单位理解、支持和配合。据反馈,部分业主单位已启动生产建设项目水保设施自主验收工作,执法成效初步显现。

(责任编辑:海阔天空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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