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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机动车停车条例》9月1日起实施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9-7-27 09:02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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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日报讯(全媒记者冯家园、实习生张子玄)经过一年多的调研、撰写、审议,《随州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正式对外发布,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
  近年来,伴随机动车保有量的日渐增加,中心城区“一位难求”的现象突出,导致停车难、停车乱,严重损害了城市形象。基于此,市人大常委会把制定《停车条例》纳入立法工作范畴,逐步破解我市的停车难题。
  数据统计,我市中心城区汽车保有量达16万辆之多,公共停车场、新建停车场、临时停车泊位等停车位加起来不超过1万个,远远不能满足需求。
  《停车条例》共有五章三十六条,对停车设施供给、停车管理服务、违反规定的处罚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海涛介绍,在停车设施供给方面,明确提出要统筹地上地下,合理布局停车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小区、公共建筑的,应当按照停车设施配建标准、规划指标,配建机动车停车设施。
  同时,可根据道路通行状况、公众意见等,科学设置道路停车泊位,确定道路停车泊位允许停放的时段,提高停车位供给。《停车条例》还规定,居住小区的停车设施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统筹利用业主共有场地建设临时停车设施。
  王海涛介绍,当前,随州静态停车位严重不足。《停车条例》通过有效增加停车供给,加强停车服务管理,可有效缓解随州停车难,助力品质随州建设。
  据悉,《停车条例》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作出了明确处罚规定,最高将处以3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包含未在显著位置明示设施名称、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车位数量和监督电话等事项的,擅自改变停车设施用途的等。
  当前,各相关部门正在对照《停车条例》补齐短板,确保条例9月1日起落地见效。

(责任编辑:梦回吹角连营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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