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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别让侥幸害了自己 高速公路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免赔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9-4-18 08:49
来自: 随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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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新闻网讯 (通讯员 邱学成)近日,麻安高速公路随州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路产逃逸案件,经高速路政人员高效处置,该起案件迅速告破,挽回国家经济损失15000余元,有力打击了损坏路产逃逸的违法行为,保障了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汉十支队麻竹大队路政执法人员日常巡查至麻安高速公路平林收费站附近时,发现道路中央分隔带护栏被撞毁,受损长度达56米,巡查人员立即通过查询确认这是一起逃逸事故。为了迅速破案,挽回国家经济损失,路政员通过事故现场的红色残留物,一方面立即联系辖区各收费站口值班人员注意可疑车辆,另一方面派出路政员到鄂西北公司大洪山西集中监控点运用大数据筛查可疑车辆。最后经比对上下高速车辆图像时发现,一辆豫籍红色大货车有重大嫌疑。路政人员当即通过高速警察联系到该车主余某,在与当事人核对违法事实、证据后余某对肇事逃逸供认不讳,当晚前来接受处理。余某对肇事后逃逸十分后悔,由于事发后当事人选择逃逸,保险公司拒绝理赔,造成的路产赔偿全部由当事人个人承担。

麻竹大队温馨提醒:如果发生类似损毁公共设施的单方事故,一定要第一时间向公路管理机构报告或报警,不要心存侥幸心理,否则追悔莫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驾驶证记12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责任编辑:海阔天空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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