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722-3318927 投稿邮箱:szrbs@21cn.com
广水法院重刑惩处医保领域“苍蝇”“硕鼠”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9-2-25 09:06
来自: 随州日报
字号: 打印 查看: 5615
  随州新闻网讯(通讯员 徐兆华)近日,广水法院对该市首例非法套取国家医保、民政救助资金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韩某某获十年重刑,并追缴其非法获得的、非法持有的赃款200余万元;被告人张某某被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2014年7月至2017年5月,被告人韩某某负责原广水市第二人民医院二部经营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吴某某(另案处理)、李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对住院病人采取开具“阴阳处方”、虚增用药量等手段,虚报冒领“国家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民政医疗救助资金共计人民币9719769元,被告人韩某某及吴某某等6人以“股份分红”的名义共同私分340395元,其中,被告人韩某某个人分得1407238元。
  2013年至2017年,被告人张某某在担任广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书记,市职工医疗保险局局长、党组成员、书记和广水市医疗保险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广水市第二人民医院二部等10多家定点医药机构在医保业务开通、资金拨付、定额分配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上述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的贿赂共计人民币18.1万元。
  医疗保险基金、民政医疗救助资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韩某某等人却将其视为增收创收的“摇钱树”,屡屡通过开“阴阳处方”、虚增用药量等不法手段套取国家医疗保险、民政医疗救助金。为了维护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保障公共财物不受非法侵犯,严惩非法套取国家医疗保险基金、民政医疗救助资金的违法犯罪行为,广水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海阔天空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请稍等,努力加载中...
请稍等,努力加载中...
随州日报-新媒体矩阵
随州发布-微信公众号
随州日报-微信公众号
随州论坛-微信公众号
随州日报-微博
随州日报-人民号
随州论坛-客户端APP
随州日报-视频号
随州日报-抖音号
随州日报-企鹅号
随州论坛-网易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随州地区唯一新闻网站| 主管:中共随州市委宣传部|
主办:随州日报社| 关于我们
随州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2120180011
鄂ICP备11004182号-2|
鄂公网安备 42130202003119号|
鄂网备421201|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鄂备2018021号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违法和不良信息
举报电话:0722-3318927
邮箱635782607@qq.com
广告服务电话:13908660920光明左使(刘先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