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722-3318927 投稿邮箱:szrbs@21cn.com
随州市边督边改典型案例(七)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8-11-28 09:09
来自: 随州日报
字号: 打印 查看: 668
  一、问题情况
  信访人反映:随州市随县草店镇随县广发石材厂、鸿发石材位于湖北省淮河源湿地保护区内,这两家厂24小时生产,噪声扰民。
  二、主要做法
  ㈠认真核实。经随县联合调查专班比对市林业部门提供的淮河湿地公园红线图,确定信访件中反映的随县鸿发石材厂、随州市广发石业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随州盘古石业有限公司)均不在保护区范围内。以上两个企业距离淮河湿地保护区最近平面直线距离约3.6千米,且不在湿地公园承雨面积和雨水流向范围内。
  ㈡开展监测。要求企业定期委托第三方有资质机构进行噪声检测,随县环境监测站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突击检查,督促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㈢整改提升。督促企业采取减震、封闭和原材料堆垒隔音等降噪措施,有效降低大切机、磨光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音;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定期噪声自检制度,严格控制噪音扩散,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计划利用有利季节加大植树造绿力度,有效增加厂区、厂边界及设备间周围绿地面积,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噪音。
  三、整改成效
  ㈠经监测,两家企业生产噪音达标排放。据《湖北博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鄂博测(检)字〔2018〕第345号)数据反映:随县鸿发石材厂昼、夜间厂界噪声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的限值。随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7月25日对该厂昼间噪声进行了突击监测,据《湖北省随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报告》(随县环测(2018)第436号)数据反映:其昼间厂界噪声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昼间60分贝的限值。
  ㈡经测量,随县鸿发石材厂厂区东界距离最近居民约400米,厂区南界距离最近居民约300米,厂区西界距离最近居民约250米,北部为荒坡,附近无居民,故生产噪声不会对居民造成影响。

(责任编辑:海阔天空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请稍等,努力加载中...
随州日报-新媒体矩阵
随州发布-微信公众号
随州日报-微信公众号
随州论坛-微信公众号
随州日报-微博
随州日报-人民号
随州论坛-客户端APP
随州日报-视频号
随州日报-抖音号
随州日报-企鹅号
随州论坛-网易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随州地区唯一新闻网站| 主管:中共随州市委宣传部|
主办:随州日报社| 关于我们
随州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2120180011
鄂ICP备11004182号-2|
鄂公网安备 42130202003119号|
鄂网备421201|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鄂备2018021号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违法和不良信息
举报电话:0722-3318927
邮箱635782607@qq.com
广告服务电话:13908660920光明左使(刘先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