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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交警提醒:酒驾害人害己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8-11-27 14:38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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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部门共查获醉酒驾驶犯罪嫌疑人279人,月均查获27.9人。其中,因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123起,醉酒驾驶致人死亡交通事故9起。

   6月6日,徐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行至曾都区解放路南郊路段时,与前方行人刘某发生相撞,造成刘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在事故处理中,民警对徐某进行了酒精检测,发现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4.42毫克/100毫升。据其交代,是6月5日晚喝酒造成的醉驾。7月26日0时许,朱某醉酒驾驶轿车行至玉龙供水公司前路段时,与路边石花粉摊主王某和行人谭某发生相撞,造成王某、谭某两人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朱某驾车从现场逃逸,2时8分许被警方查获。后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65.20毫克/100毫升,系醉酒驾驶机动车,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

   据介绍,醉酒驾驶机动车除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醉驾的现实危害和法律后果每个人都心知肚明,但仍有一些人总是试图用侥幸去挑战法律。

   酒驾害人害己,为了自己和身边人,坚决抵制酒驾。交警提醒,如酒后需开车回家,可通过找代驾等方式避免酒驾行为的发生,同行人员也应及时做好警示和劝导,切勿主动要求乘坐酒驾人员车辆,以免危及自身安全。另外,若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后,请在第一时间报警、拨打救护电话,逃逸带给你的只会是更严重的处罚。
(责任编辑:海阔天空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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