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新闻网讯(通讯员张萍、彭俊轩)11月2日,随县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对刘某、叶某、申某3名涉恶势力犯罪团伙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
经审查,被告人刘某自2008年至2018年6月案发,在承包随县唐县镇城管执法队期间,雇佣叶某、吴某、陈某等刑满释放人员为团伙成员,逐步形成以被告人刘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在唐县镇范围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
自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随县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牢牢锁定黑恶团伙的犯罪事实,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最终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