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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广水法院审委会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8-11-5 09:19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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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新闻网讯(通讯员汪海洋、徐兆华)为进一步深化审判监督职能,10月30日,广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永胜列席广水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听取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的研究讨论。
  会上,曹永胜听取了承办法官对基本案情的介绍,并就案件定性、犯罪事实、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情况全面充分地发表了列席意见。承办法官表示,该受贿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受贿罪,但其具有坦白、认罪悔罪且退还全部赃款的情节,故可以从轻判处,免予刑事处罚。广水市人民法院及列席审委会委员对曹永胜检察长、承办法官的意见均表示赞同。审委会后,人大常委委员表示,程序合法、处理意见妥善。该市政协常委委员表示,人民法院处理案件公平公正,定罪量刑精准!
  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也是检察机关强化审判监督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检、法两院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协调和沟通,提高案件审理的透明度,确保判决裁定结果客观公正。

(责任编辑:海阔天空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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