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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检察院立案监督一起医疗机构人员销售假药案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8-9-11 09:10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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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网讯 通讯员余文鑫报道:近日,经随州市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随州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对随州高新区淅河镇某卫生室法定代表人张某涉嫌销售假药立案调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查:张某系随州高新区淅河镇某卫生室法定代表人。今年4月,张某在广西桂林旅游期间从阳朔一小诊所,以10元/瓶的价格购进“通经蠲痹”胶囊300瓶,“肺喘清”200瓶,以15元/瓶价格销售给患者。5月31日,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张某有销售假药行为,依法当场扣押了尚未出售的假药。至案发,张某已销售“通经蠲痹”胶囊18瓶,“肺喘清”10瓶。经鉴定,张某销售的“通经蠲痹”胶囊,“肺喘清”均为假药。

(责任编辑:海阔天空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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