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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举报食药违法行为最高可奖励50万元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8-8-29 08:55
来自: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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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郑州8月28日电  (记者牛少杰)近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厅联合印发《河南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最高将给予50万元奖励。

  《办法》规定,举报下列违法行为的予以奖励: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方面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其他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需要予以奖励的。

  根据规定,举报奖励标准按照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奖励等级等因素综合计算奖励金额,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举报奖励分三个等级,一级一般按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的4%—6%(含)给予奖励,最低2000元,二级、三级也按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的规定比例给予奖励;违法行为不涉及货值金额或罚没款金额的,但举报内容属实,可视情形给予200元—2000元奖励。


  《 人民日报 》( 2018年08月29日 10 版)
(责编:袁勃、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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