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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两起“替民告官”环保案件胜诉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8-7-16 09:01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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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网讯 记者 冯家园报道:7月12日,广水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广水市长岭镇政府垃圾填埋场污染治理不彻底、不依法履职案在该市人民法院开庭。经审理,长岭镇政府败诉,被责令六个月内消除污染。此前,该市余店镇也因此败诉。
  长岭镇和余店镇政府在建设、使用垃圾填埋场过程中,造成了环境污染,影响周围群众生产生活。群众对此反应很大,多次向镇政府提出诉求未果。去年9月,广水检察院在履职调查中,决定“替民告官”,对两镇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两镇依法履职,完善垃圾填埋场污染防治设施,消除对周边环境影响。
  之后,广水市检察院调查回访发现,长岭镇政府仍未有效治理垃圾污染,周边生态环境仍受破坏。同时,由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余店镇案移送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跟踪回访调查发现,余店镇也未认真履职尽责。两院随即向当地法院提起了环保公益诉讼,将两镇政府告上了法庭。
  今年6月8日,华容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广水余店镇镇长严春才坐上“被告席”。公诉双方经过举证、质证、辩论,法庭当庭宣判,确定余店镇建设、使用垃圾填埋场的行政行为违法,责令该镇政府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实施综合治理,消除污染。
  广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决长岭镇政府败诉,该镇服判并表示不上诉。
  我市两起“替民告官”的环保案件胜诉,对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影响深远。随州市住建委村镇科科长蒋立军说,这给乡镇担起垃圾治理主体责任敲响了警钟,也会加速镇级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建设的步伐。
  记者了解到,我市各乡镇政府闻讯而动,加大资金投入,按照无害化处理的标准,建设渗滤液收集池、打通导气孔、多层覆盖等。随州、广水市政府也在积极推动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逐步推动镇级垃圾填埋场封场。
  广水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彭毅表示,两起环保公益诉讼案集中反映了检察权、行政权的良性互动,形成环境公益保护合力,协力促进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实现了促进依法行政、保护社会公益、服务地方发展、办好民生实事的“共赢”。

(责任编辑:海阔天空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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