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722-3318927 投稿邮箱:szrbs@21cn.com
商务部:对美进口高粱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8-4-18 09:01
来自: 人民网
字号: 打印 查看: 1383

  本报北京4月17日电  (记者王珂)商务部17日发布2018年第三十八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

  根据公告,商务部裁定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存在倾销,国内高粱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根据裁定,自2018年4月18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时,应依据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保证金比率(178.6%)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10079000项下。

  初裁后,商务部将继续对本案进行调查并作出最终裁定。商务部将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规则保障各利害关系方的正当程序权利。


  《 人民日报 》( 2018年04月18日 03 版)
(责编:王仁宏、袁勃)
(责任编辑:沐雨听风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随州日报-新媒体矩阵
随州发布-微信公众号
随州日报-微信公众号
随州论坛-微信公众号
随州日报-微博
随州日报-人民号
随州论坛-客户端APP
随州日报-视频号
随州日报-抖音号
随州日报-企鹅号
随州论坛-网易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随州地区唯一新闻网站| 主管:中共随州市委宣传部|
主办:随州日报社| 关于我们
随州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2120180011
鄂ICP备11004182号-2|
鄂公网安备 42130202003119号|
鄂网备421201|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鄂备2018021号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违法和不良信息
举报电话:0722-3318927
邮箱635782607@qq.com
广告服务电话:13908660920光明左使(刘先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