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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上替人驾车 准驾不符受重罚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8-3-28 08:36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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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网讯 通讯员陈绪平、李月仙报道:男子高速上替人驾车,结果准驾不符被查处。为加强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市交警支队高速大队积极开展重点车辆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强化辖区高速公路的检查力度,对过往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重型货车、重型挂车、“营转非”大客车等重点车辆做到逢车必查、违法必纠。
  3月21日15时55分许,大队民警杨国兵带队在随州南收费站出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鄂DA66xx的重型半挂牵引货车在收费站交费后迟迟不出站,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对其进行检查。结果,检查时副驾位置上的老司机主动出示驾驶证,而驾驶员却迟迟不肯出示驾驶证。老司机还对民警说:“请关照一下”。
  民警觉得其中肯定有问题,随即对驾驶员的身份进行了查询,发现驾驶员罗某持有B2驾驶证,而其驾驶的车辆需取得A2驾驶证才能驾驶,属于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随后,民警对驾驶员罗某进行传唤调查。
  驾驶员罗某说:“副驾坐的是自己的师傅,看到师傅长时间驾驶车辆有些疲劳,就主动提出替其开一会儿,心想就开一会儿肯定不会被发现的,没想到在收费站被查获。”
  罗某明知自己未取得A2驾驶证不具备该车的驾驶资格,但仍侥幸驾驶车辆。民警依法对罗某实施的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交警表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由于驾驶员未受过正规的驾驶培训,在紧急情况时,驾驶人很难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极易导致严重交通事故的发生。希望广大司机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安全驾驶。

(责任编辑:海阔天空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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