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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7个村获评省级生态村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8-3-24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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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陈云、通讯员李翠报道:省环委会办公室日前公布了2017年度省级生态乡镇和省级生态村名单。我市27个村摘得“省级生态村”荣誉称号。
  据省环委会办公室通报,我市27个村达到省级生态村标准,其中随县12个村,广水市10个村,曾都区4个村,随州高新区1个村,包括安居镇张畈村、唐县镇华宝山村、何店镇乔麦河村、应山办事处土门村、淅河镇光化村等。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创建国家级生态镇1个;省级生态镇12个,生态村131个;市级生态镇24个、生态村468个。
  省级生态乡村(社区)由湖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一考核验收、公示、命名授牌,对参选对象从机制健全、基础扎实、政策落实、环境整洁、经济发展、生态良好、群众满意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
  近年来,我市将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年度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并与市发改、统计、组织等部门联合制定了考核体系;借力专业相关公司编制了《随州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并已通过省环保厅论证。同时,扎实开展生态细胞创建,指导生态基础较好的镇村完善软硬件设施,做好建设指标落实和申报资料整编工作;对各地创建市级生态镇村的申报资料进行逐级审核、现场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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