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网讯 通讯员 桂超俊报道:近日,随州市检察院到乡镇出庭支持公诉身患残疾的被告人计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被告人计某系随县万和镇人,自幼四肢重度残疾,成年后在万和镇万和居委会租赁门面以加工金银首饰为生。2015年以来,因经营亏损,计某竟心生歪念,打起贩卖毒品的主意。自2015年7、8月至2017年1月,计某的上家共计三次到店中向计出售冰毒110余克,计将毒品分装后零包贩卖给吸毒人员。2017年1月10日计某在店中被抓获,尚余冰毒91.64克未销售。次日,随县公安局对计某取保候审。去年11月27日随州市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对计某提起公诉。
考虑到被告人计某身患残疾行动不便,在审查起诉阶段,市检察院公诉人没有坐堂办案,主动到被告人居所依法讯问。在法院审理阶段,市检察院主动商请法院将庭审现场定在万和镇法庭,促使该案顺利开庭。这一人性化的司法办案行为,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又兼顾了被告人的实际困难,法理之外亦存情理,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人文主义精神,让法律既有了“力度”,又有了“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