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网讯 通讯员 熊勇报道:近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将启动2017年度市级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凡2017年12月31日前在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均应接受2017年度检查,年检时间为2018年3月1日至5月31日。
据了解,年检内容包括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自身建设情况、党的建设情况、业务活动情况、财务制度情况、人员管理情况等。对年检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组织,市民政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查处。其中,对1年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给予警告;对1年未开展活动的,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两年年检不合格的,予以撤销登记。对在年检过程中发现存在多次失信或者严重失信造成严重后果,并受到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将纳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列入“黑名单”进行管理,通过采取取消税收减免资格、降低评估等级、限制参与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项目等措施,加大惩戒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