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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8-1-20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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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通讯员马光林报道:日前,市文体新广局出台《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项目的实施方案》,第一批组织66个项目向社会力量购买,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服务的积极性,进一步推进我市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天天有健身、月月有活动、季季都精彩”的全民健身特色。
  根据《方案》规定,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主体是市文体新广局,承接主体是具备提供公共体育服务能力,且在民政、工商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俱乐部、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2万元以下项目,可根据公共体育服务项目特点,适当将承接主体范围扩大到自然人。
  市文体新广局在2017年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根据既有预算经费额度和开支范围编制了2018年第一批66个项目向社会力量购买,项目主要涉及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培训的组织与承办,代表随州组队参加省体育局主办的赛事、活动,青少年年度锦标赛,全民健身和公益性体育赛事的宣传与推广等,预计受益人群达到20万人次。
  市文体新广局将按照拟定计划发布购买公告,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安排的科学性、近年承办同类项目的效果及年度活动次数、受益人群及地域范围、影响力大小等内容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承接主体。在承接主体组织开展的赛事、活动前,市文体新广局将对项目参与对象、人数规模、经费支出、安全防范、责任划分等签订合同,项目完成后组织绩效评估,评估通过后直接支付资金。
(责任编辑:峰回路转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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