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网讯 特约记者贺晓利报道:为推动文明和谐平安景区建设,近日,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出台景区中心集镇长岗镇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将于2018年3月3日起,在长岗镇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实施方案规定,自2018年3月3日零时起在禁鞭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鞭范围包括长岗镇主镇区、长岗新区,东自财神垭加油站,北至珍珠泉加油站,南至景区入口检票口,西自自来水厂至大洪山路。
为稳妥推进禁鞭工作,大洪山还确定了举报奖励及处罚标准。对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视情况奖励300元至5000元;违规燃放的,视情节对个人处1000元至2000元罚款,对单位处1万至3万元罚款;对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拒不停止燃放、拒绝缴交烟花爆竹,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依法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景区已全面开展前期宣传动员工作,先后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张贴了相关通告,签订了相关责任书,发放了致长岗镇镇区居民的一封信,并把禁鞭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