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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检察院挽救帮教失足未成年人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7-10-30 09:09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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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网讯 通讯员胡志君、陈姣姣、吴硕报道:“我现在工作得很好,很努力,过得也很开心!我要多学习,以后能帮助他人!”自2017年5月,每临月底,刚满18岁的小明(化明)都会向曾都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邮寄一封特殊的感谢信,向检察官讲述他的新生活。
  2016年底,曾都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案件。被害人小红(化名)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案发时,犯罪嫌疑人小明也是未成年人,由于认错态度良好,小明得到了被害人及其父母的谅解,曾都区人民检察院最终依法对小明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并对其进行异地跟踪帮教。
  在小明写给被害人及其家人的道歉信中,他不停地说着对不起,字里行间表达着内心的悔恨和内疚。他说,因为不懂法才犯下了大错,感谢他们的原谅,正在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希望以后能帮助更多人。现在,小明在一个汽车配件公司找到了新工作,他在信中写道“……许多同事吃不了苦都走了,我一定要坚持到底……现在的辛苦换来的是今后幸福快乐的生活……”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但未成年人涉罪案件却时有发生。近年来,曾都检察机关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尤其注重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打击惩戒和挽救教育并重,“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用法治的力量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海阔天空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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