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722-3318927 投稿邮箱:szrbs@21cn.com
曾都公安分局规范辖区旅馆业经营行为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7-10-30 09:09
来自: 随州日报
字号: 打印 查看: 1548
  随州网讯 通讯员佘敏报道:为进一步落实旅馆业“四实”登记,即:实名验证、实数录入、实时报送、实情填写,规范全区旅馆业经营行为,增强旅馆业和从业人员守法意识,日前,曾都警方下发通知,在全区范围内规范落实旅馆业实名制登记行动。
  曾都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旅馆业在接待旅客入住时,必须严格按照“实名、实数、实时、实情”的要求登记住宿旅客信息,必须凭旅客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严禁无证入住、一人登记多人住宿、持他人身份证登记、报身份证号入住等违法行为。旅馆业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的,公安机关发现一次查处一次,一律当场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对旅馆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旅馆业未按规定对住宿旅客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住宿旅客提供服务,经公安机关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一律处以10万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任编辑:海阔天空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请稍等,努力加载中...
请稍等,努力加载中...
随州日报-新媒体矩阵
随州发布-微信公众号
随州日报-微信公众号
随州论坛-微信公众号
随州日报-微博
随州日报-人民号
随州论坛-客户端APP
随州日报-视频号
随州日报-抖音号
随州日报-企鹅号
随州论坛-网易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随州地区唯一新闻网站| 主管:中共随州市委宣传部|
主办:随州日报社| 关于我们
随州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2120180011
鄂ICP备11004182号-2|
鄂公网安备 42130202003119号|
鄂网备421201|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鄂备2018021号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违法和不良信息
举报电话:0722-3318927
邮箱635782607@qq.com
广告服务电话:13908660920光明左使(刘先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