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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工商查处一起房地产违法广告案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7-10-12 09:07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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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网讯 通讯员 郑思觅报道:日前,市工商局查处一起房地产违法广告案,依法给予当事人“责令改正并处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此案为我市自2015年9月新《广告法》实施以来查处的首例房地产违法广告案件。
  据悉,我市某房地产公司在对外开展营销宣传活动时,利用印刷传单、网络网站、微信平台、户外广告牌及电视广告等媒体对外发布“位于某门户地段,三分钟可步入某标志性建筑物,独特的区位优势保障了生意场上的争分夺秒,升值潜力无可限量”“随州楼王住区、产品之王、品牌之王”等广告。该广告用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三项禁止性规定,即“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使用‘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工商执法人员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执法机关可依法对上述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工商部门提醒警示广大经营者,发布广告切勿抱有诱导消费者的投机心理,严格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合法经营,维护社会稳定,共同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

(责任编辑:海阔天空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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