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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政消火栓建设协调会定目标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7-8-16 08:25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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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网讯 通讯员常军、喻晓聪、程奇报道:近日,我市召开全市市政消火栓建设协调会,要求加大市政消火栓建设力度,在今年12月31日前,达到全市市政消火栓可用总数量翻两番的目标。
  会议要求,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工作要按照“新账不欠、老账逐年还”的原则,在今年12月31日前,对编钟大道、季梁大道、鹿鹤大道、中环路、清河东路、五星路6条道路市政消火栓完成建设165具,修复171具,可使用消火栓总数达到440具,可用总数翻两番。
  协调会明确了相关单位在建设工作中的任务和职责:随州市建设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随州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随州市发展实业有限公司共同负责建设165具市政消火栓;市住建委作为市政消火栓建设的牵头单位,今后对未同步实施市政消火栓及其供水管网的城市道路工程,不得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水务部门对此次的建设消火栓工程协调做好管道开口费用的减免工作;财政部门应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市政消火栓建设、维护和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予以优先保障;规划部门要做好现在和以后的道路规划中的市政消火栓建设工作,并拿出具体措施强化落实;城管执法、园林等单位对建设工作,要从快从简办理市政开挖等手续;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标准,结合工作需要,提出具体意见和工作措施,参加市政消火栓修复、建设项目验收。
  会议指出,近些年各地火灾形式严峻,一些火灾甚至损失惨重,充足可用的市政消火栓能有效的控制火灾初起阶段。消防配套设施是城市消防工作的基础,市政消火栓作为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各部门要认识到消火栓的重要性,尽快出台《随州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消火栓的新建要规范,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工程,供水管网及市政消火栓的方案设计要同步设计,确保与城市道路工程同步完工。建好后移交相关单位要规范,明确责任主体,保证在关键时刻保通管用。对于6条道路的消火栓建设工作,要统筹布局,明确项目建设时序,落实实施主体及资金来源,按照建设标准和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消火栓建设工作。
  协调会上,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城投、市建投、随州高新投、玉龙供水公司等单位结合职能对市政消火栓建设工作作表态性发言。

(责任编辑:海阔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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